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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研究基地:湖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06       点击数: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特定的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湖北大学是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的第四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和美术)等专业方向,先后招收培养教育硕士1500余人,有1000多人已经获得学位。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和努力奋斗,已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工作思路和教学特色。

指导思想:依托学校80多年教师教育的传统、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以及历史悠久的课程与教学论的学科特色,整合多种教育资源,立足湖北,面向基础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为培养高水平基础教育师资队伍构建平台。

师资配备:师资队伍由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校内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组成。特别注重“双向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方面选派了解中小学教育实际、并长期深入中小学第一线的专家学者,担任教育硕士课程主讲教师或导师;另一方面,聘请一些资深的、造诣较高的中小学教育实践工作者或教育管理者,担任教育硕士研究生兼职教师或导师。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大类。学员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坚持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原则,紧跟基础教育改革的走向,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注重课程的前瞻性和实用性,为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门人才服务。

培养方式:教育硕士培养采用脱产、半脱产、在职兼读等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其中脱产学习的时间要求累计达到1年。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部分。课程学习采用集中授课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主题讨论、课题研究相结合等各种方式,强调教育教学研究意识、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学位论文的导师组负责指导,由撰写、初评、评阅、答辩等环节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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