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班级、学院评选阶段:10月17日(周日)——11月8日(周一)
学 校 初 选 阶 段: 11月9日(周二)——11月19日(周五)
学 校 决 选 阶 段: 11月20日(周六)——12月10日(周五)
颁 奖: 12月下旬
注: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湖北大学在职教师
(二)主办:湖北大学学生会
(三)评选标准:
1、热爱教学事业,严谨笃学,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2、自尊自律,为人师表,仪表端庄大方,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奉献精神,以自己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
3、深入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积极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学习生活问题和困难,师生关系融洽;
4、授课内容充实、娴熟,思路清晰,重难点突出,讲解清楚,语言生动,吸引学生;
5、教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具有启发性,艺术性,教学风格独特,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6、积极创新,在教学方法和学术研究等方面不断研究探索,恪守学术道德,并使学生从中获益;
7、在2009—2010学年度教授过本专科生课程,且每周给本专科生上课课时不低于两节。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在本专科生中(2010级统招本专科新生、专升本学生由于入校时间较短不参与评选活动)展开,评选采取逐级投票的方式,经各班级学生民主投票,学院评选委员会和学校评选委员会审核、推选、确定候选人,学校评选委员会投票确定进入决选的教师名单,开展现场、场外及网络投票,评选出10名左右学生心目中最喜爱的魅力教师。
(五)机构设置: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设立湖北大学第一届学子心中的“魅力教师”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见附件一),下设评选委员会(见附件二)、监督委员会(见附件三)及办公室(见附件四)。各学院根据本活动方案,设立本院活动组委会及有关下设机构。
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团、湖北大学第十一届学代会学委委员、各院学生会主席及每院一名学生代表;各院评选委员会成员为院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团委副书记、各班团支书、班长。
校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各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部分工作人员及普通学生代表若干;各院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各院自行确定。
学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组成;各学院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学院学生会、分团委工作人员组成。
(六)评选程序:
1、班级评选阶段:由全班4/5以上的同学根据评选标准对2009—2010学年度担任过本班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公共体育课、公共选修课的老师进行民主投票,并认真填写班级推选情况表(见附件五)报给学院活动组委会。
注:投票时参与投票的人数应该不低于本班人数的4/5,否则该次投票视为无效,需重新进行。楚才学院2008级学生仅对2009—2010上半学年度的任课教师进行投票。
2、各学院评选阶段:每学院至少可以推选两名教师(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最多不超过本院行政班级总数的10%(四舍五入),班级数以学工处统计为准。公共体育课和公共选修课教师的推荐由学校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
各学院组委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综合统计,并按照每位教师的得票率进行排名。根据教师排名、评选标准及规定的推荐人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由各学院的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大会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在评选大会上由每位教师的代言人通过DV短片、摄影照片、幻灯片演示、演讲等多种方式(可任选)对推选老师进行介绍,在听取介绍后,学院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投票,确定学院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各学院将公共体育课和公共选修课教师的选票收齐后集中交至校评选活动组委会,由校组委会对各院上报投票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按照每位教师的得票率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评选标准推荐不超过10%的教师进入学校初选。
学院需认真填写评选情况表(见附件六)和教师推荐表(见附件七),代言人的资料(姓名、学院、电话)与参与评选教师的相关资料(推荐资料必须要有老师在人生历程中最为特殊的事情和学生对于老师印象最深的一件事以及老师的人生格言和自我评价及生活照一张),于11月9日(周二)下午5:30前上交到校活动组委会,于截止日期后报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注:参与评选教师的代言人必须是该教师所教授的学生,该代言人可以是学院代为指定也可以是该教师自己指定。在推选过程中未经集中民主投票直接推选的,或未经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取消该学院推选教师资格。
3、学校初选阶段:学校评选委员会通过相关材料和教师代言人通过DV短片、PPT演示、演讲等多种方式(可任选)对推选老师进行的介绍,集中对各院推荐人选及公共选修课教师候选人进行投票,并确定20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候选人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鼓励各学院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学院推选教师进行宣传。
4、学校决选阶段:学校决选将分为现场投票、场外投票、网络投票三个部分进行。现场投票将采取举行“湖北大学第一届学子心中的‘魅力教师’”评选大会的形式,由20名候选教师的代言人对每位教师进行介绍,届时各院选派30名普通学生代表到场进行民主投票,同时现场投票评选出若干名优秀教师代言人;场外投票,活动组委会将在各食堂门前巡回设置“湖北大学学子心中的‘魅力教师’”投票点,鼓励各学院在现场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展板、海报、视频播放、演讲等)为进入决赛的教师拉票,投票者需携带学生身份证明(学生证或学生卡),每名学生只能投一次;网络投票,全校学生均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投票,选出魅力教师。
注:各学院在评选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活动资料,并于12月10日(周五)下午5:30前报送活动组委会(综合楼二楼224室)。
5、评选结果的计算办法为:现场投票结果(候选人现场所得票数×55%)+场外投票结果(候选人场外所得票数×20%)+网络投票结果(候选人网络所得票数×15%)+校有关部门的投票结果(学工处、校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校工会投票数×10%)。
6、公示:校活动组委会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7、最终评选结果:将于12月下旬颁奖现场公布。
(七)监督机制: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活动组委会建立监督机制对活动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督。
1、各班级评选阶段,由所在学院组委会监督委员会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2、各学院须于10月22日(周五)17:30前将学院评选委员会评选时间通知校活动组委会(综合楼二楼224室),由学校监督委员会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对学院评选阶段的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3、学校初选与决选阶段,校学生会将邀请各学院若干学生代表组成监督团,对投票过程进行监督与统计。
4、活动组委会设立活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如发现活动过程中有舞弊现象,可拨打88663275,或发邮件至组委会电子邮箱 hbuml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