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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数: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李梦卿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副组长

曹树真、余 燕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杨 兵、李新平、吴 鹏、马 力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

钧、王珩瑾、黎

申请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2022世界杯买球入口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转换专业的为前二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

(四)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A(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前三学年(转换专业的为前二学年)由学院核准的课程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不低于前40%,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国家大学外语考试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四级成绩达到490分及以上。

(二)申请C(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2.前三学年(转换专业的为前二学年)由学院核准的课程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不低于前50%,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国家大学外语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3.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环境能力,符合支教工作需要,能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有奉献精神,有具体突出的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实践经历。

5.具有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联、志愿者协会、青年传媒中心、大学生艺术团)或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科研竞赛目录参见教务处发布的《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附件6)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推荐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三)公正、公开、公平开展推免工作,推免方案、推免生名单都按照要求公示。

(四)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取得推免资格者均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填报招生单位和专业。

二、工作程序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3日。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推免生候选人资格。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2021年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C类的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校团委推免方案执行):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成绩×30%

(一)学业成绩计算

学业成绩只计算已修习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平均成绩,等级制转换为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二)素质成绩评定

1.素质成绩评定依据

素质成绩指标体系涵盖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发明创造、社会服务(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科研成果: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

(2)竞赛获奖:主要各级各类知识类、技能类、文体类竞赛奖励。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4)社会服务: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学生干部工作、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综合类个人奖励等。

2.素质成绩认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学院“推免生”素质成绩评定细则》(详见附件)。

(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的答辩方式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5人,由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校内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现场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四、其他

(一)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教育学院“推免生”素质成绩评定细则

1.科研成果(上限50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论文发表

一类期刊

独立作者30分,并列N人第一作者,每人30/N分;署名2人,分别为20、10分;署名3人,分别为18、7、5分;署名4人,分别为15、7、5、3分;署名5人,分别为15、7、5、2、1分

1.一、二、三类期刊以《湖北大学重要期刊目录(试行)》(校科发字[2019]2号)为准。

2.湖北大学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为通讯作者,视学生为并列第一作者。

二类期刊

独立作者20分,并列N人第一作者,每人15/N分;署名2人,分别为13、7分;署名3人,分别为10、6、4分;署名4人,分别为10、5、3、2分

三类期刊

独立作者12分,并列N人第一作者,每人12/N分;署名2人,分别为8、4分;署名3人,分别为7、3、2分

四类期刊(CSSCI扩展版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2分

其他期刊(不含增刊、论文集)

第一作者2分(上限6分)

科创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负责人15分,组员6分

立项或结项均可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负责人10分,组员4分

国家级教研、科研项目

30分

国家级取前7名,省部级取前5名,厅局级、校级、院级取前3名,按对应分值的1/n(n为排名序号)计分。根据项目申报书排名认定。

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

18分

厅局级、校级教研、科研项目

10分

院级教研、科研项目

6分

科研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30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 分

团体获奖,国际、国家级取前7名,省级取前5名,厅局级、校级、院级取前3名,按对应分值的1/n(n为排名序号)计分。

省部级

特等奖20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厅局级、校级

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20分

取前5名,对应分值的按1/n(n为排名序号)计分。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10分

2.竞赛获奖(上限20)

条目

计分

备注

国际各类大学生竞赛获奖

特等奖20分

1.团体获奖,国际、国家级取前7名,省级取前5名,厅局级、校级、院级取前3名,按对应分值的1/n(n为排名序号)计分。

2.国家级竞赛参见教务处发布的《关于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附件6。

3.其他级别或类别的竞赛,其组织单位应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民政部门认可的民间组织,方可认定。

一等奖16分

二等奖12 分

三等奖8分

国家级各类大学生竞赛获奖

特等奖15分

一等奖12分

二等奖9分

三等奖6分

省级各类大学生竞赛获奖

一等奖8分

二等奖5分

三等奖3分

厅局级、校级各类大学生竞赛获奖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院级各类大学生竞赛获奖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3.社会服务(上限30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服兵役

年满退役

15分


志愿服务

有证明材料

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并有一定志愿服务时长者,计2分;志愿服务时长每满3小时,计0.5分,上限3分;参加大型活动或赛事,获得志愿者证书,每项计1分,上限2分;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表彰者,计3分


国际组织实习

有证明材料

累计1年以上计15分

累计半年以上计10分

累计3个月以上计8分

累计1个月以上计5分

累计2周以上计3分


学生干部

学校、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院级学生党支部书记

任职满1学年5分

同一学年内担任多个学生干部岗位,只按最高分计算一次,不累计加分。

学校、学院学生组织非主席团成员,班级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

任职满1学年3分

其他学生干部

任职满1学年1分

综合类个人奖励(优秀学生、团员、党员、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称号)

国家级

15分

校级奖励仅限校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琴园风云学子奖项。

省部级

10分

市级

8分

校级

5分

社会实践活动获奖

国家级

15分

团体获奖,国家级取前7名,省部级取前5名,厅局级、校级、院级取前3名,按对应分值的1/n(n为排名序号)计分。

省部级

10分

校级

5分

注:1.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分值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

2.以上条目未提及的内容,分值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

教育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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