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2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2021年度省人社厅下达给我校推荐指标共3个:
1.省特级专家1个;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个;
3.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个。
(二)省特级专家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省突、省贴各学院共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明确申报类型)。
二、推荐要求及条件
(一)推荐要求
1.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不作为省突、省贴专家推荐对象。
2.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可申报省特级专家,不得再申报省突、省贴专家。
3.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技术技能一线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出来,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二)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二)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三类专家推荐人选,报学校审定;
(三)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下午4:00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综合楼4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cliu@hubu.edu.cn):
1.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2.《湖北大学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贴、省突候选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学院盖章)
3.《湖北大学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贴、省突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学院盖章)
4.推荐候选人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近5年教学科研获奖、主持项目、代表论著、论文等)电子版
涉密材料务必进行脱密处理。以上材料请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报送,不通过申报人员个人报送。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刘晨晨,88663582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26日